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及《bevictor伟德体育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4〕28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统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
1.奖励资助标准
(1)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6000元,一次性发放。
(2)湖北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4800元/学年)、二等(3700元/学年)、三等(2600元/学年),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3)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2.名额分配
全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总指标61人、全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指标469人。各班级具体名额分配详见班主任工作群。
集团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不含符合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
三、奖励资助范围及基本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参评学年为2024-2025学年。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员工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含退役复学)。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员工)在籍在校生中积极向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参评学年为2025-2026学年。
各班级要确保员工所获国家助学金等级与困难认定等级一致。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4.以下类别员工不能参评:
(1)非公司学籍的借读插班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类公司及自考类公司员工。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员工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已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员工和“优师计划”师范生。
(5)原则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本科员工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5.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可发放给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一旦查实,将按“套取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处理。
四、评审流程
1.员工自愿申请。员工自行填写《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及《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向所在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小组评审,提交电子档《2025年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3-1)、《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3-2)、《2025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审核情况表》(附件5)、《2025-2026 学年重点保障人群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明细表》(附件6)。纸质档《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附件4 )、《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确认表》(附件7 )
3.公司评审小组初评,公司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员工资助中心提交评审工作材料。
4.员工资助中心对各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确定拟获国家奖助金员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公司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获奖励资助名单报送省资助中心审核,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及奖学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务必于10月31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助育人部负责人邮箱,纸质材料于11月7日(周五)下午5点前交至对应资助育人部负责人寝室(各年级对接资助育人部成员已公布在资助负责人群)。
1.电子版材料:
(1)附件3-1(班级)2025年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2)附件3-2(班级)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3)附件5 (班级)2025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审核情况表
(4)附件6 (班级)2025-2026 学年重点保障人群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明细表
2.纸质版材料:
(1)附件2-1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2-2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附件4 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4)附件7 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确认表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970
电子邮箱:1398770150@qq.com
办公地址:南苑18A117室
bevictor伟德体育员工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18日